我校再获“文明单位”称号
近日,经南通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我校被授予“文明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多年来,学校党委、校长室高度重视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校风、行风建设及校园文化建设高度融合,使之渗透体现在各项管理工作中。学校曾连续七次被评为“江苏省文明单位”。
全校师生非常珍惜“文明单位”这一荣誉称号,人人以文明创建为精神动力,积极为创建贡献力量,自觉增加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将优秀视为文明的应有追求,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取得突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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